尼采肯定「主人道德」,否定「奴隸道德」。所謂主人道德,是指生命的自我肯定,個體意志的充分表現,富有創造精神,對自己勝利的認可。「主人道德」又是「高貴的道德」、「強者的道德」。主人道德只可以在少數人的身上發現,而且往往遭到壓制和排斥。
首先,尼采所講的「主人」和「奴隸」不是指社會範疇中的奴隸主階級和奴隸階級,而是指具有不同生命意志的人。主人和奴隸是一種比喻的說法,代表了完全不同的兩方,一方是決定者,一方是服從者。
前者的決定是後者行為的指標,而後者永遠是跟隨者。這兩者的區別是他們有不同的生命意志,生命意志的強弱是惟一的指標。有堅強生命意志的人是主人,反之則是奴隸。例如,人的生命有兩條路線,即上升的階梯和下降的階梯,上升的階梯代表的是進取、爭鬥、支配,它體現了生命的意志,奉行的是主人道德。
此外在對「自我」的態度上,「主人」是價值的自我立法者,他自己決定會決定什麼有價值,而不是聽別人的指示。當擁有強大的意志力,他高於榮辱之上,他的意志可以支配自己同時能也支配萬物。他不願把自己的責任委之別人,也不願別人分擔。他為了他所珍視的事物,敢於「和全世界對抗」。
總結來說,尼采所講的「主人」和「奴隸」,並不是社會上的主人、奴隸階級。尼采所指的「主人道德」、「奴隸道德」是指擁有不同生命意志的人。當你有強大的意志力,可以自己決定事物的價值、對自己認可時,就已具備了尼采所講的「主人道德」的一些特質。只是在社會上,擁有「主人道德」的人並不多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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